吉林省酒店用品协会厨房设备展示中心园区主路及排水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信息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酒店用品协会厨房设备展示中心园区主路及排水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29号(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二楼215室)或通过发送邮件至jlsjy888@163.com进行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2021-08-24
项目名称:吉林省酒店用品协会厨房设备展示中心园区主路及排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9.969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9.969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吉林省酒店用品协会厨房设备展示中心园区主路及排水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信息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酒店用品协会厨房设备展示中心园区主路及排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9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2021-08-24
项目名称:吉林省酒店用品协会厨房设备展示中心园区主路及排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建设地点:华能路与北凯旋路交汇
招标范围:吉林省酒店用品协会厨房设备展示中心园区主路及排水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采购预算:3999691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要求人证合一,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证明材料。
(3)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单位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1)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29号(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二楼215室)或通过发送邮件至jlsjy888@163.com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4)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现场获取需提供上述资料至指定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发送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酒店用品协会厨房设备展示中心
地 址:华能路与北凯旋路交汇
联系方式:0431-83558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29号
联系方式:0431-86233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盛媛
电 话:0431-8623339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要求人证合一,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证明材料。(3)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4)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投标单位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11)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